巴士司機涉性侵11歲親女 事主質問父親:點解唔搞阿媽要搞我?
發布時間: 2019/01/18 14:13
最後更新: 2019/01/18 17:11
42歲巴士司機獸父,涉於親生女兒年僅11歲開始,多次於家中性侵犯女兒,司機今日(18日)否認5項非禮及2項強姦罪受審。控方在開案陳詞中透露,女事主曾質問父親「點解唔搞阿媽要搞我?」父親回應指「唔得呀?」更要脅女兒勿揭發事件,否則會跳樓。
涉案獸父被控於2015年至2017年10月14日期間,7次在寓所內性侵犯現年15歲的親生女兒。控方在開案陳詞中指,事主與父母、胞弟、祖母及姑姐共6人,居於粉嶺寓所,事主一家4口共用1間睡房;2017年10月14日,事主的母親於深夜回家,發現睡房內有一團廁紙,事主同時衝進房間將廁紙扔掉,母親起疑故詢問事主,事主承認「爸爸搞我」,母親隨即撿回廁紙,帶同女兒前往報警。
控方續指,事主供稱曾遭被告性侵7至8次,其中一次遭被告強姦時,被告並無使用避孕套,更於事主體內射精,當時被告更要脅事主,切勿將秘密告知他人,否則他會從30樓跳樓,亦會遭拘捕,屆時便沒有人養家。
事主又憶述,其中一次遭被告非禮胸部及下體後,被告給予她50至100元,而事主又曾經問被告:
點解唔搞阿媽要搞我?
被告回應指:
唔得呀?
控方指出,根據事主的驗身報告,法醫無法在事主身上找到曾發生性侵的跡象,但這並不代表事情沒有發生,而事主的內褲及陰道上,亦被驗出有被告的精液,反映曾有性行為發生。